创建全国文明城区
※宣传口号※

 
讲文明
※你该怎么做※
弘扬北京奥运精神
共建全国文明城市

讲文明 知荣辱
共建和谐新东城

文明自脚下起步
创建从身边做起

美德贵在坚持
文明重在行动

争创文明城区
共建和谐校园

科学发展添彩幸福生活
文明创建共筑美好家园

一言一行体现东城形象
共筑共享创建文明城区

  1. 公共场所不要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、损坏花草树木、吵架、斗殴。
2. 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不要吸烟。
3. 影剧院、图书馆、纪念馆、博物馆、会场等场所要保持安静、文明、秩序良好,不要大声喧哗、污言秽语、嬉戏吵闹。
4. 车辆、行人要各行其道,不闯红灯、乱穿马路。
5. 排队候车,要依次上、下车。
6. 不要弄脏、损坏公用电话、报栏、座椅等公共设施。
7. 公交车上要为老、弱、病、残、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。
8. 要友善对待外来人员,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。
9. 主动为孤、老、残、弱者提供服务。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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